【本报讯】(记者胡晓俊李诚)记者昨天从深圳市公安局获悉,因严格实施《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积极开展现场督察和专项督察取得优异成绩,我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昨天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据了解,该处组建5年来开展各类督察活动829次,查纠违法违纪违规民警4281人次,查扣违规警车36辆和民警驾驶的无牌无证车506辆,收缴违规使用的警用标志1917件,受理群 众检举控告3400多件,将3名违法民警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将25名违纪民警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18名民警采取禁闭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维护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以前,少数民警着制服出入娱乐场所、警容不整、作风粗暴、办事推委拖拉、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耍特权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警务督察处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常督不懈,及时纠正、批评教育警容不整的民警1200多人次,查纠了100多起民警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的问题。
有一段时间,群众反映公安内部民警驾驶无牌车辆的问题比较突出,警务督察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共检查各类机动车2600多辆,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的警车87辆,查扣无牌无证车56辆,收缴一批假牌假证和违规使用的警用标志,并对16名违规民警进行办班学习。此外还清理民警私人使用粤O牌59副,此举对广大民警触动很大,起到了教育和警示作用。
警务督察处还围绕执法办案和群众的检举控告开展现场督察,建立了110督察联动体系,向社会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受理群众检举控告,畅通了群众对民警执法值勤活动的监督渠道。一次,警务督察处根据群众举报,查明数名民警在查办涉嫌贩毒案件中有徇私枉法嫌疑,并有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事实,便及时将其移交有关部门,使之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的惩处和处分。
5年来,督察处及时受理群众的检举控告并认真调查处理,及时纠正400多起民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文明的问题,使群众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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