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惠娥 通讯员陈伟秋)广州为加快发展中介机构,将
放宽对中介服务业,特别是经济鉴证类中介服务业准入的审批限制,除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新设立的中介机构将实行登记注册制,不再实行前
置审批。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广州市加快中介机构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将通
过“四个结合”(即培育发展与加强规范相结合;体制创新与国际惯例相结
合;政府间接管理与行业协 会自律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
做法,力争经过三五年的努力,使一批竞争力较强的中介机构脱颖而出,中
介市场活跃规范,中介服务业高效发展。
根据新的意见,新设立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应当采用合伙制或有
限责任公司制,条件成熟时可积极探索新的设立形式;原有的经济鉴证类社
会中介机构应当逐步改制成为有限责任公司制或合伙制。法人、自然人对受
委托的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不尽职尽责为其提供中介服务的,可向行业
协会或行业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相关行业协会或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定进
行处理。
省委副书记、广州市委书记黄华华在会上要求,加快发展中介机构,是
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
代化中心城市的全局。现阶段,重点要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关
部门要破除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至上的观念,打破中介服务的业务分割和部
门封锁,按照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和标准,一视同仁对待;创造一个良好的
政策环境,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扶持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做强做大,迅速
发展形成并集中珠三角最优秀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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