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永淳) 深圳市暂住证办证难的情况引起了一些专家的高度关注,昨日,一位多年致力于劳动就业研究的专家约见本报记者,畅谈其关于暂住证管理的见解。他建议,目前实行的暂住证管理制度应向身份证制度转变,建立一套不收费申报资料制度代替暂住证。
该专家称,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异地临时居住人员都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 ,这是全国公安机关管理流动人口暂住的基本手段。它主要起3方面作用:一是国家统计资料需要,二是治安管理需要,三是对犯罪人口掌握资料的需要。这种暂住证管理制度的特征主要体现在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资料,公安部门为此投入了许多人力物力。但是,要达到这种目的并不一定需要办理暂住证,完全可以通过建立一种不收费的申报资料制度解决。
该专家称,由用人单位和业主将务工人员和临时居住人员的身份证资料向公安机关申报备案,由于不收费和不再办理暂住证,用人单位和房屋出租业主都会更积极配合,避免目前普遍存在的漏报、瞒报和乱填资料的情况,从而使公安机关掌握更全面和准确的资料,也可节省政府部门投入管理的行政成本。目前身份证的信息容量已经很大,随着身份证管理制度的改革,完全可以把现行的暂住证管理制度向身份证制度转变。
至于通过暂住证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的说法,该专家认为,从全国各地近10年的用工管理实践表明,劳动力作为市场经济要素资源,受价值规律的影响远远大于政府职能管理部门的调控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就业主要依赖市场机制,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谈判或双向选择。
目前对劳动用工的管理最行之有效的办法还是劳动合同管理。政府部门应该加大用人单位与流动就业人口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力度,而不是在暂住证办理上设置门槛。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