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弱女的报案牵出了一个组织、强迫卖淫、聚众淫乱案的特大卖淫集团,这个团伙已在南京、扬州、镇江等地活动近半年之久,涉案男女近20人
近日,扬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江苏省南京、扬州、镇江三市的“特大卖淫集团犯罪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其案情内幕令人触目惊心。
案发是由一女子的报案引发的:2001年5月28日,21岁的张慧来到江苏省扬州市区广陵公安分局东关派出所报案:自2001年初,她被季明、刘越一伙骗到南京安排在美容店强迫卖淫,其间有专人负责接送,所得近万元均被他们索走,如有不从,便动辄拳打脚踢;和她一样被控制的曾有近10名女孩子……
张慧的报案由此牵出了活动在南京、扬州、镇江等地近半年之久的特大组织卖淫、强迫卖淫、介绍卖淫、聚众淫乱案,涉案男女近20人。
-她拽着铁丝偷偷出逃
就在公安机关接到张慧报案的前一天下午,扬州市中心一居民小区有住户看到:一名20来岁的女子从一住宅楼二楼厕所窗口用一根铁丝顺着爬了下来。据了解,她也是这一卖淫集团所控制的卖淫女,名叫阿敏,因为不肯听从摆布,她已经趁机偷偷逃跑了好几次,但每次都能被他们找回来并遭到毒打。这次被找回来已经被关了三天,不堪虐待的阿敏只得冒险从楼上攀着铁丝出逃……
接到报案,广陵警方迅速出击,很快查清了案件的主要成员,并在2001年6月9日、10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一强迫卖淫集团的主要成员季明、杨林、刘越、谭崇等人一举抓获。一桩桩令人触目惊心的犯罪事实浮出了水面……
-假谈恋爱真设圈套
至案发时的2001年5月底,这个卖淫集团已经在南京、镇江、扬州、高邮等地活动了半年之久,他们手里控制了近10多名女孩子。靠“女朋友”卖淫赚钱是这一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之一季明出的主意。
2000年12月底,季明蒙生出一条发财的“主意”。12月26日前后,他和外号“巨头”的谭崇一起在“BBC”迪厅玩,季明便对谭崇说:“我们现在没有工作,也就没有钱用,不如找几个小姐去卖淫为我们挣钱,找小姐就以谈对象为名义……”没几天,他们便找到了在“BBC”迪厅认识的18岁的黄丽(扬州某技工学校学生)、19岁的朱红(扬州郊区人,高中毕业)两个女孩子。
有了这两个女孩子,他们又找到曾经做过卖淫行当的闻翠花。闻翠花在南京很快便联系上“老上家”。季明、谭崇便分头来到南京。接下来,他们把几个女孩子安排在南京西站附近的美容店。至此,季明之流策划已久的“生财”之道算是正式开始实施起来。
季明假装和黄丽认真地谈起恋爱,在其引诱下,无知的黄丽很快成了他手上的一块“王牌”;同样,谭崇也和朱红谈起了“恋爱”,自然他们都从女朋友那里得到了相应的“报酬”。
为防止在一个地方时间长了惹上麻烦,他们把这几个女孩子不停地换了好几个地方。就这样,2001年1月至3月期间,季明和谭崇分别从黄丽、朱红身上获得近万元的收入。
-多名女子被骗入“狼窝”
在南京站住了脚,他们便准备着再组织几个女孩子到南京,以期达到疯狂发财的目的。2001年4月28日前后,季明再次回到扬州,通过周小华又网罗了扬州的张慧、郑秀文、秦妮、蒋丽丽,以同样的方法将她们带到南京。
慢慢地,这些女子成了他们随时可以调遣的棋子……
季明、刘越、杨林一伙除了强迫组织妇女卖淫,还在扬州、南京等地强奸、聚众淫乱数起,每一起都触目惊心。
2000年8月,季明、伍磊将刘珍骗至扬州市区凤凰休闲中心一包厢内强行奸污并施以毒打;
2001年5月中旬的一天深夜,杨林将扬州某中学15岁的王某诱骗到刘越的租住地进行奸淫;
2000年4月,季明、杨林、王芳、张慧、周小华混宿到南京市南湖小区谭崇的女友家里进行群体淫乱……
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10多名女子落入陷阱,甚至成了帮凶。
扬州检察院对此案提起了公诉。扬州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将进行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赵晓勇朱家文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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