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2日,郑州市民柴先生反映,依药品说明书上“儿童酌减”的提示,为孩子服用退烧药后,却因用药过量给孩子带来更大痛苦。柴先生质疑,商家含糊其辞,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6月22日上午,在郑州儿童医院门诊大厅,求诊的柴先生“诉苦”说,前几天他的孩子感冒发烧,他在街头药店购买一家合资公司生产的退烧药,不成想,孩子服药后出现异状, 到医院急治才得知用药过量。柴先生说他所买退烧药的外包装及说明书上,均标注服药时“儿童酌减”。“‘儿童酌减’含糊不清,到底让人减多少?由此引发的纠纷怎样与商家‘理论’?”柴先生对这样的说明书表示质疑。
郑州市儿童医院医务科副主任医师王新红认为,柴先生的遭遇很有代表性,不仅消费者经常“看不懂”,就连很多坐诊医生也对此头痛。她承认,在很多药品的说明书上,多年来均是含糊地标注“儿童酌减”,看上去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必要提示,而因此很难确定服药后的商家责任。王新红认为,由于大多数消费者在用药准确性方面毫无经验,标明“儿童酌减”的药品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对于柴先生的质疑,郑州市消协的有关负责人和郑州华裕律师事务所刘国栋律师均认为,儿童药品使用方面标注含糊,与药品的特殊性很有联系。仅从“儿童酌减”的标注方面,很难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刘国栋律师补充说,有专门医嘱的用药除外。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郑州市南阳路、经五路等路段的药店时发现,药品标注“儿童酌减”的现象相当普遍。(记者 曹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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