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在鹿邑县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会议上,该县房管所一位干部因在为投资商办理房产手续过程中办事拖拉,有损外商在鹿邑的投资信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通报全县。
鹿邑县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全县的“一号工程”,以治理企业“四乱”、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和对个体工商户吃拿卡要为重点,健全制度法规,对经济发展环境进 行标本兼治。
设立投诉电话,公开举报内容。今年3月份,该县在县纪委、监察局设立了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举报中心,开通了“经济110”热线投诉电话,全天24小时值班,做到有诉必查,快查快结,违法违纪必究。“经济110”开通以来,已根据群众举报立案15起,对县交警大队城市中队违规查车收费、张店乡土管所向企业乱摊派、任集中心校违规收费等6起案件公开曝光,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建立“公示牌”,推行“承诺制”。为有效地改变重管理轻服务、只管理不服务的工作方式,该县各职能部门和乡镇都建起了“公示牌”或“公示橱窗”,对本单位的业务受理范围、办事程序、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具体办法和时限、业务责任人进行公示。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完善了服务企业的首问制、问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行政审批项目实行“一站式”办公。
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该县选聘20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群团干部和城乡居民担任评议代表。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基层、企业和工商户中听取意见,对全县33个行业单位进行为期三个月的“整治‘四乱’服务企业”行风评议活动。对评议排序后三位的单位,县纪委对该单位全体班子成员给予诫免谈话,限期三个月整改。整改不力的,建议对单位主要领导免职或调离。
实行案件回访制,搞好跟踪督查。该县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跟踪督查、案件回访巡视组,不定期地深入到农村和企事业单位,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结的案件处理情况或县里制定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查。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全县查处破坏干扰经济发展环境案件19起,处理责任人31名,该县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初步形成了依法按规整治经济发展环境的局面。(张 鸿 胥茂森 孙超云 赵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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