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问答
本报讯 (记者吴辉)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普查工作目前已进入个人填
表、初审阶段,由于此次普查涉及到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证的换证问题(见本报今年5月14日A09版报道),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此,记者近日就有关问题请广州市人事局有关部门进行了解答。
哪些人员不用换证?
问:非公有制单位、失业待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哪个部门办理普查?
答:由档案挂靠、档案保管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问:普查工作中哪些人员属于普查和换发新版专业技术资格证?哪些人
员属于只普查不换发专业技术资格证?
答:属于普查对象的人员,分别按下述情况办理:
持有2000年7月31日以前发的《广东省高(中、初)级专业技
术职务资格证》的人员应参加普查和换发新版专业技术资格证。
持有2000年8月1日启用的《广东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
格证》的人员,由于他们持有的已是新版资格证,所以只参加普查,不换发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国家人事部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的人员,须参加普查,但不换发证书。
参加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国家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参
加普查,但不换发证书。
怎样办理普查手续?
问:个人如何办理普查换证的手续?
答:符合普查对象的人员应按下述方法办理普查换证手续: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普查及建
库呈报表》,要求字体工整,内容准确无误,并向用人单位或档案挂靠、保
管的主管部门提交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纳费用,属普查换证的人
员还须提交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黑白或彩色均可)1张(贴在资格证相片
页上)。
用人单位(或档案挂靠、保管的主管部门)按照要求,进行核对、准
备有关材料,并上报相应的区、县级市、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普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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