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四日电(记者谭宏伟张朔)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今天听取了农业法修订草案的说
明,保护农民权益、与世贸组织规则衔接等是草案重要修改内容。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德占今天上午向会议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修订草案)》的说明。现
行农业法一九九三年七月二日起施行,从总体上看已不能完 全适应形势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及更好地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前发
展。此次修订新增四个章节,分别为粮食安全、农民权益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和执法监督。
此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农业科技与农业教
育、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和与世贸组织规则衔接等也是修订的重要内容。
修订草案对农民权益投以更多的关注,在现行农业法对保护农民权益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内容。保护农民对承包
土地的使用权、切实减轻农民负担、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体现在修订草案之中。
在增加的“粮食安全”一章中,规定建立耕地保护制度、对部分粮食品种可以实行保护价制度、建立粮食风险基金等
。
关于衔接世贸组织规则问题,修订草案规定了当某些农产品大量进口,已经或可能对国内相关农产品生产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时,可以采取的保护措施;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农产品行业协会。
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问题,草案规定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安排资金,引导和支持农业结
构调整等八项内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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