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于亚男)6月24日,在第12个全国土地日即将到来之际,郑州市政府严肃通报了河南省宏达房屋建设开发公司非法转让土地等12起土地违法案件。 这批案件是郑州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执法检查、国有土地资产清查、闲置土地清理以及对城乡接合部用地进行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措施,及时发现处理的又一批侵占良田、破坏耕地、非法倒卖土地等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案件。经查实,河南省宏达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未经批准,于2001年8月将该公司征用的位于新郑市龙湖镇中山路西、商业路北4.095亩国有土地,非法转让给 新郑市龙湖镇19户居民作为商品房用地,从中非法获利80.4万元,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并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本次经查实通报的另11起案件分别是:荥阳市广武镇军张村张合意,中牟县地税局职工张伟,新密市白寨镇刘堂村南拐组刘俊文,邙山区古荥镇铁炉寨村郭子良、谢金喜,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大王庄村王石磙等5起非法占用耕地案;金水区柳林镇刘庄村第二村民组村民邵广军、中原区大岗刘乡冯湾村村委会、二七区孙八砦村第四村民组村民刘明杰、巩义市米河联营氟化盐厂等共9起非法占地案;登封市城关镇嵩山村第一村民组非法买卖宅基地案和新密市城关镇于家岗村党支部书记李新杰倒卖土地案。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说,此次通报的12起土地违法案件,多半属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利益驱动,未批先占、乱占滥用耕地和非法倒卖土地。对这12起案件,要坚决依法依纪一查到底,并处理到位,不管牵涉到哪一级、哪个人,决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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