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河南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政法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评选2001—2002年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工作。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共评选表彰100个,范围是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及其内设机构,重点是县市区以下政法部门的基层单位和监狱、劳教场所。“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评选200名,范围是全省各级政法部门在编的在职干警,重点是基层和一线干警。
“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评选标准主要是政治坚定,领导班子开拓进取,连续3年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单位干警满意率达到90%以上。“人民满意的政法干 警”评选标准是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领导干部除符合上述标准外,还须具备任职期间本部门、本单位3年内没有发生冤假错案、干警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恶性事故。
评选采取政法部门内部推荐和社会公开评选相结合的办法,内部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测评和民意测验,测评结果公开。社会评选必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不许暗箱操作和随意指定。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媒体对推荐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0371—5902439。对于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不仅要撤销奖励,还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查处。(记者 李敬欣)
动感短信、闪烁图片,让您的手机个性飞扬!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