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吕京生
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担负着日益繁重而又日趋复杂的审判工作任务。党和国家对人民法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官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社会舆论对法院的建设和审判工作倾注了很大的关爱与关注。从根本上讲,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决定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水平,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就成为实现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 率的必然要求。
提高法官素质,既是一项紧迫任务,又不是可以期待一朝一夕加以解决的问题。因此,必须把提高法官素质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把远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结合起来,把目标与具体措施结合起来,把法院建设的各项工作有机地融入这个系统工程中来,把党组的意图变成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内在要求和自觉行动,循序渐进,通过几年扎扎实实的努力,逐步接近和达到预定的目标,使我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达到较高水平,为实现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建设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此,我们在客观分析队伍现状,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素质工程》,以适应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对法院工作人员素质要求为目标,细划法院各类岗位对各类工作人员的素质标准,实施一系列提升人员素质的新方法和新措施,以素质建设带动法院全面建设。
制定《素质工程》,只是为我院法官和工作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一个系统开展相关工作的思路和办法,关键还在于具体抓落实。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长期坚持下去,必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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