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加拿大温哥华难民移民法庭宣布一项举世瞩目的重要判决:赖昌星,这个中国最大的走私犯罪集团--远华集团的头目,申请加拿大政治庇护和难民身份被拒,同时被拒的还有他的妻子曾明娜和3个子女。
在法院宣布判决后不久,加拿大移民部根据移民法正式拘捕赖昌星。两小时后,他被押送到温哥华拘留中心。加拿大皇家骑警警官埃弗德说,加拿大警方协助移民部拘捕赖昌星 ,并搜查了他在温哥华公寓大厦的家,以搜集他洗钱的证据。搜查一直进行到晚上。按规定,赖昌星被拘捕18小时之后,要进行审讯,由于适逢周末和人手不足,审讯推迟到下周进行。移民部发言人指出,根据移民法,移民部可以调查、遣送、强制离境或审讯的需要颁发拘捕令,而拘捕赖昌星所依据的理由则是“强制离境”。
法院长达294页的判决书指出,加拿大移民部认为,赖昌星和曾明娜是同案罪犯,他们操纵着中国一个最大的走私集团,他们并不符合加拿大难民条款所规定的难民资格。陪审人员也都认为,赖昌星和他妻子的辩词“不可信,而且有许多理由可认定赖昌星确曾犯有走私和行贿的罪行。”
移民部难民处还认为,对赖昌星走私和行贿经济犯罪行为的惩罚,并非出于政治目的,因此,赖昌星不在难民条款的政治庇护之列。移民部律师也认为“赖昌星完全是为自己捞钱,是严重的经济犯罪,而并非赖自称的所谓政治斗争的牺牲品”。移民部的律师在听证中坚持认为,赖昌星和曾明娜不合乎加拿大规定的难民标准,赖昌星和曾明娜是远华走私集团的头目,他们走私、漏税达100亿美元之巨。
赖案判决后,此间媒体纷纷进行报道。加拿大最大的报纸《环球邮报》报道说,在经过长达6个多月的听证、审阅了几千份文件、见了几十个证人之后,陪审人员反对赖昌星辩护律师的一个主要观点,他们不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回国后,会被处以死刑;同时也不认为他可能会受到所谓的“虐待和迫害”。
加拿大最大的广播公司“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说,赖昌星是中国追捕的头号逃犯,他策划了上百亿美元的走私网络。他和他的妻子及子女1999年逃到加拿大,一年以后,赖昌星在尼亚加拉瀑布城的大赌场内被捕,其妻曾明娜则在另一个城市的郊区同日被抓。几个月后,他们交钱保释,改为软禁,每周要付2万加元。
法院宣判以后,赖昌星以及他的辩护律师也有他们的说法。赖昌星对记者说:“已经输了,我不感到是好事,但是在这起诉讼案中,我要进行到最后。”赖的辩护律师马塔斯说,赖昌星一家虽然输掉这个难民申请案,但“还没有输到最惨的地步”,只要联邦法院受理他们的上诉案,法律上的斗争要继续几年,并且终将在联邦法院结案。《远华案黑幕》一书作者也对记者说,判决对赖昌星不利,赖也不会被立即遣返回中国。看来,赖昌星将会提出上诉,而诉讼过程将会拖上好几年。
赖昌星的难民听证会是加拿大历史上历时最长的听证。此间分析家认为,此案选在移民部难民法于6月28日正式生效前公布判决,是为了防止判决受新移民法的影响。人民网驻加拿大记者陈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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