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审议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在全国首次对“猎头”公司作出相关规定
本报深圳今天上午消息记者谢孝国报道:专做高级人才“红娘”的“猎头公司”,即将在深圳合法“狩猎”。今日上午,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次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条例》在修改时特意增加了“高级人才寻聘”一章, 实质上指的就是“猎头公司”。这是全国首次立法为“猎头公司”正名。
“猎头”要为客户保密
该条例规定,与一般的人才招聘不同的是,“猎头公司”不得公开招聘信息,要为委托单位和求职高级人才保密。同时,“猎头公司”在进行高级人才寻聘服务时,不得损害高级人才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猎头公司”的服务费用多少和支付方式,不受物价部门审核,可由中介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五种人才不得寻聘
但“猎头公司”并非什么人都可挖。该条例中还规定,“猎头公司”不得寻聘以下5种情形的人才:正在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科研项目,未经所属单位同意的;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要机密工作的;正在依法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由主管部门或者资产控股方任命、委派,在任期内未经主管部门或者资产控股方同意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为何为“猎头”正名
据称,深圳今年前5个月,就引进留学生等高级人才400多名,相当于去年全年的总和;而自去年,深圳市政府不得不出面组织在深大中型企业到国外去揽才。显然,入世后高级人才的大量需求,需要有一个比较成熟的高级人才市场从中穿针引线。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建农在昨日的审议会上说,该委员会近来在调研中发现,一方面,许多大型外商投资企业无法根据现有的人才中介市场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人才;另一方面,现在许多单位的高级人才流失严重。加之,本市目前暗中操作的猎头公司也有10家左右,“入世”后国外猎头公司也将进入深圳,届时将加剧高级人才的流动。因此立法不仅是为了保护企业和高级人才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引导这个市场的发展。
相关资料
猎头属舶来词,其英文名称为HEADHUNTER,原意为割取敌人的头作为战利品的人,现译为物色人才的人。猎头业就是依靠猎取社会所需的各类高级人才而生存、获利的中介公司。世界上第一家猎头公司,产生于二战结束后的美国。目前,国内大小猎头公司有3000多家,而真正称得上专业性的猎头公司则不超过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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