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26日讯(记者吴坤)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消防安全十分重视,保证消防法顺利实施,使我国的消防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但由于一些自然和人为因素,火灾总体上仍然呈上升态势,形势依然严峻。这是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束怀德在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介绍的。
今年“五一”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6个检查组,分赴江西、辽宁等6省(市), 对消防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委托黑龙江、河北等6省(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自查。
束怀德说,各地普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逐步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至去年年底,全国26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有197个编制了消防规划。据统计,从1998年至2001年,全国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共对56万多个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单位5343家。各地还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据统计,自消防法实施以来,各地共举办培训班6万多期,培训480多万人次。
束怀德指出,但目前我国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比较突出;公众聚集场所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个体、私营企业以及租赁、承包的作坊特大火灾呈多发趋势;城乡居民家庭火灾和非消防重点单位火灾比重较大;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为此,束怀德建议:要运用多种形式充实消防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城市消防设施建设;努力提高消防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落实消防责任制,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增强针对性、实效性;修改消防法,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消防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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