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通讯员易志坚 记者吴欣) 昨日是“国际禁毒日”,武汉市中级法院在汉口体育中心召开公判毒品犯罪分子暨公开焚毁毒品大会。王光艮等8名毒犯终审被判处死刑,并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另有4名毒犯被一审判处死刑。168.6千克的毒品被焚烧。
武汉5000余群众旁听了公判,青山、武昌等5城区也分别举行了公判会。
另悉,在昨日公判会上,武汉市中级法院还对姜洪运等9名犯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宣布判处死刑的终审裁定,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
七名毒枭“最后的晚餐”
楚天都市报记者左砚文 通讯员宋军 杨槐柳 杨宣初
编者按:为祸之烈,莫过于毒品。它摧残人的身体,毁灭人的意志。禁毒利剑凛然出鞘,8名毒贩生命终结。他们的结局、他们临终的忏悔,足以证明:吸毒贩毒,没有好下场!一切珍爱生命的人,请远离毒品。
昨天上午,8名毒枭在刑场上结束了他们罪恶的生命。
临刑前一天,王光艮等7名男毒枭被转押到武汉市公安局监管处第二看守所。
转押:知道大限将至,王光艮忍不住哭出声来
王光艮因贩毒3632克,被法院终审判处死刑。看守所管教民警将他从监室提出来时,他哭着说:“毒品生意是提着脑袋做的事。”
他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曾寄希望于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但他和另6名毒枭被转到这里关押后,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忍不住哭了出来。
晚餐:他们什么都聊,就是不聊自己的家庭
前天下午5点半,管教民警为他们送去晚饭:米饭、牛肉、鳝鱼、大白菜,还有盐蛋、皮蛋和绿豆汤。在他们的床上,靠墙摆着可乐、雪碧和饼干、香烟。
潘汉生扒了两口饭,放下了筷子,剥开盐蛋尝了一口,也搁下了,端起绿豆汤喝了一半,甩在一边,点着烟开始嗑瓜子。
这一系列动作似乎有传染性,其他几人也开始抽烟、嗑瓜子。民警劝他们多吃点,他们说吃不下。
他们边抽烟边聊天,天南地北什么都说,但谁也不肯提及自己的经历、家庭。
深夜:他们无人入眠,但监号里一片沉寂
晚上9点半,民警为他们送来消夜,但谁也没有吃。王光艮提出要写遗书,其他人纷纷响应。
他们趴在床上,一笔一画、时断时续地写着。监室里一片寂静,纸笔的接触声清晰可闻,泪珠也无声地滴在纸上。
陈铎莹请求父母原谅他的不孝、请求妻子好好培养两个女儿;潘汉生恳求民警帮忙,为他年迈的母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
深夜,他们无人入眠。管教民警和他们说话,但他们总是说了几句后,就陷入沉寂。
临刑:仔细地洗手,这是彻底的金盆洗手
昨天清晨6点,他们从床上坐起来,在民警的看护下洗脸、过早,然后挑出自己最好的衣服穿上。
平时有点邋遢的张厚明洗完脸后,请民警端来第二盆水,打香皂在水里仔细地搓着手。他说,这次是彻底的“金盆洗手”。
7点半,武汉市中级法院20余辆警车开进看守所,王光艮等人被法警押着走出大铁门时,张厚明说:“谢谢干部对我的照顾。”王光艮等人一一向管教民警告别。
8点,20余辆警车鸣着警笛驶出看守所,向汉口体育中心驶去。王光艮等人就此伏法……
“副镇长”贩毒一命呜了呼
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通讯员易志坚
王光艮昨被押赴刑场
昔日的副镇长,如今因贩毒成了死刑犯。昨日,武汉市中院“国际禁毒日”公判大会后,贩毒3623克的湖北省云梦县隔蒲潭镇原副镇长王光艮,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昨日武汉市“国际禁毒日”公判大会前,一辆蓝白相间的法院囚车驶进了公判会场。
车门拉开,一个矮矮胖胖的中年男人被两名全副武装的法警从囚车内押下,他下意识地抬起被铐住的双手,或许想遮住刺向双眼的阳光。但只是一瞬间,他又放下了双手,眯着有些发肿的眼睛,茫然地环视周围的一切。他就是曾风光一时的云梦县隔蒲潭镇原副镇长王光艮。
在羁押室里,当法官问王光艮还有什么要说的时,王光艮说:“我知道我走的是一条死路,可没想到的是在这条道上一迈步就死定了。”
“我现在说后悔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但我还是要说,我好后悔。我对不起培养教育了我的党,对不起我的家人,更对不起我的孩子,让他有了我这样一个有罪的父亲。”
王光艮是云梦人,出生于1956年,今年45岁。从一个民办教师到副镇长,他的“从政生涯”可谓一帆风顺。
王光艮大专毕业后,当上了民办教师,并在19岁那年入了党,当了大队党支部书记。此后,他先后担任某公社团委副书记、公社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团县委副书记、县计生委主任,义堂、隔蒲潭镇副镇长。
1992年10月,在王光艮任隔蒲潭镇副镇长期间,因侵占公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一帆风顺的他背上这个处分后便一蹶不振,这年他36岁。自此后,他总想找个机会出去发财。
1994年他停薪留职———下海了,雄心勃勃地来到了大都市———武汉。曾为一镇之长的王光艮,“下海”后仍放不下官架子:脏活、累活不想干,想找点体面的工作别人却不要他。1997年6月,他索性与人合伙到安陆成立了个“皮包公司”,自己当起了总经理,利用假批文、假执照、假工程诈骗钱财。
但好景不长,王光艮一伙在诈骗了一笔后,因怕吃官司,便返回了武汉,在汉口前进一路自治街租了一间房住下。
王光艮总觉得自己“下海”没赚什么大钱,决心赌一把。1999年,他开始了贩毒。王光艮知道,贩卖毒品是犯法的,甚至要搭上性命。但他认为只要能赚大钱,就是冒“风险”也值。他把自己的性命作为赌注押在了毒品上。
王光艮在安陆任“总经理”时,结识了一个名叫丁立佑(在逃)的人,经他介绍认识了广州的毒贩“阿黄”。
2000年4月7日,王光艮和同伙刘德贷带着26万余元的毒资款飞往广州,在广州湖天宾馆与“阿黄”接上了头,从“阿黄”手上购得毒品海洛因3623克,第二天乘火车返回武汉后,将毒品藏匿于同伙刘德贷家中。
还没等王光艮的“货”出手,同年4月21日晚,王光艮、刘德贷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光艮做梦也没想到,法律的严惩会来得这么快。
2001年5月,王光艮被武汉市中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维持原判,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他的同案犯刘德贷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昨日在公判会上,法官庄严宣布:“将被告人王光艮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临刑前,王光艮说:“毒品千万别去沾它,我就是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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