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一些市民向福州市民政部门来信或来电,提出应将福州市区地名标注中加注英文,特别是地名的通名部分,认为这是适应加入WTO要求。为此,福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指出这是一种误解,地名标注必须用汉语拼音。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地名标志通名部分若采用中英文标注,是难以具体操作。原因有:其一,1997年联合国地名标准化会议确定以汉语拼音作为拼写中国地名的国际标准后, 美国等9个国家出版的18种地图对中国地名的专名、通名完全采用汉语拼音音译。如果将我国地名通名部分改用英文标注,就会造成国际上使用中国地名的混乱。其二,我国地名中的通名与英语通名很难一一对应。比如汉语表示“街巷”一类的通名有“街”、“大街”、“长街”、“道”、“胡同”、“弄”等10多种,英文中却没有合适的词与之一一对应,这样的通名意译很难做到准确。其三,有的地名通名部分若用英文表示,则会产生歧意。如福州的街巷名称“庆城寺”、“大庙山”、“河口嘴”、“郑家楼”、“崇圣庵”等,若用英文表示,也会产生歧意。
我国地名必须根据国务院和联合国的规定采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罗马字母拼写方法。民政部强调,地名标志是领土主权象征,用汉语拼音标注地名,事关我国领土主权和尊严,用英文等外文拼写地名标志,在中国是被禁止的。
(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 /庄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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