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记者昨日(6.26)获悉,涉及全省15个县市的电大违规办学,违法批准发放了16740个电大文凭,1988年以来最大的违规办学案件的始作俑者————广东省原高教厅成教处副处长周之行近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和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
周之行,男,44岁,广东化州人,文化程度大学,原省高教厅成人教育处副处长。据检察机关指控,周之行自1997年初到2000年在广东省高等教育厅成人教育处担任副处长以来,通过招生收取录取费、学生考试收取考试费、颁发毕业证书收取办证费、对各市县电大进行办学水平评估等各种手段,巧立名目收费或提高考试、录取收费,将巨额钱款纳入腰包,甚至接受下级以各种名目送的红包,受贿数额达56万元,贪污公款达162万元。
周之行被指控的受贿事实有5项,其中数额较大的有:从1997年初至2000年2月间,周之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16次分别收受了茂名、高州等地电大的王某、邱某等人贿送的18.6万元。
周之行贪污的事实有7项:如1997年7月至1998年3月,周之行将茂名、高州等地的电大上缴的23万元据为己有。1997年底,周之行伙同成教处的另外3名人员私分成教处小钱柜的48万元,其分得12万元。
庭审时周之行承认受贿6.6万元,贪污21万元,余款皆不认账。作者:记者 罗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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