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6月27日消息 为加强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昆明市政府近日规定,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就业证》等各种证件时要预先查验《婚育证明》。
据昆明市政府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目前昆明市人、户分离人口近50万人,暂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103万。这些流动人口大多数居住在城郊结合部的农民出租房内。据悉,昆明市 流动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近18%,这个比例和上海接近,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的任务日益繁重。
为此,昆明市公安、卫生等九部门联合组成了“流动人口管理组”。公安部门在办理育龄流动人口《暂住证》或暂住登记时,负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实行“双证制”管理,并配合计生部门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员进行处罚;工商部门对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育龄流动人口,要核查《婚育证明》,严格办理育龄流动人口的营业执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用工单位在招用流动人口时,必须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就业证的流动人口也要被查验《婚育证明》。此外,各医疗单位在接受流动人口孕、产妇产前检查和分娩时也要查验《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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