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9日电 谁是世界上最大的买家?答案既不是亿万富翁,也不是跨国公司,而是政府。国际资料表明,政府采购规模一般占到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为了规范政府的采购行为,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政府采购法,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在“阳光”下进行,防止其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虽晚,但发展势头十分迅猛:1995年,上海尝试用国际通行 的规则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1998年,试点范围逐步扩大;2000年,试点工作在全国铺开。我国政府采购的范围逐渐扩大,从试点初期的简单货物扩大到许多工程和服务领域。政府采购的规模逐年翻番,1998年为31亿元,1999年为130亿元,2000年增长到328亿元。
我国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时间不长,但成效很快就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其作用也开始逐步显露出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节支效果非常明显,尤其是工程项目,资金节约率一般在30%左右,有的项目甚至高达50%;采购的透明度不断增强,有效地抑制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政府采购成为名副其实的“阳光”下的采购;透明的政府采购活动培育了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企业发展环境,成为促进企业公平竞争的有效手段。
但是,在试点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采购范围偏窄,规模偏小,大量的政府采购行为得不到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不平衡,中央单位的政府采购活动明显滞后于地方;政府采购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高,普遍缺乏熟悉国际通行采购方式的管理干部和专业人员,采购活动时常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了政府采购法。这一法律的出台,为解决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我国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对我国的廉政建设,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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