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潘洪其
一周之后,6月22日发生在山西省忻州市繁峙县义兴寨金矿松金沟矿井的一起特大爆炸事故的内幕才一点一点被揭开。事故已经引起了山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安全生产监察局已于6月28日派员赴矿区调查。
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关方面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必须尽快查清事实真相,给伤亡者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但是与去年广西南丹“7·17”特大矿井透水事故、今年山西富源“5·4”煤矿特大透水事故颇为相似的是,事故发生后,松金沟矿井千方百计破坏现场,隐瞒真相,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虽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事故性质、死亡人数目前尚无定论,但是久久萦绕在死者家属和新闻记者周围的浓重的恐怖气氛提醒人们,事故背后很可能大有文章。
据报道,事故发生后第二天,繁峙县政府就向上级提交了一份《情况报告》,称“经初步查明:井下作业人员40人,死亡两人,伤4人,其余34人安全撤离现场”。然而幸存者坚持说,死亡者“远不止这个数”,他们有的“在矿井口偷偷清点人数时发现有46具尸体”,有的“亲手搬运了24名死者”。当忻州市领导赶到繁峙县听取县委、县政府汇报时,松金沟矿的工头正在指挥向外紧急偷运尸体,并严禁任何人问这些死者将被“运到哪里”。死者家属始终处在矿方的严密控制之中,他们要求最后看亲人一眼,被严词拒绝后还受到矿方威胁:“放聪明点,赶紧拿钱回家,否则你根本走不出繁峙这地界!”前去采访的新闻记者更是成了矿方的眼中钉,他们几乎每走一步都有人盯梢,不禁让人联想到去年广西南丹“7·17”矿井透水事故发生后,矿主雇佣的黑道打手差一点将记者推下悬崖,以及江西万载“12·30”爆炸事故发生后,县政府将“禁止所有记者到现场拍摄、录像;在各路口设卡检查,各站卡配备一两名宣传口工作人员做说服工作,防止记者进入现场,并劝其回城”列入工作规程,并专门出动警察和保安人员对记者进行围追堵截……的恐怖情形。
无论是为了给伤亡者家属一个基于最起码的人道主义标准的安慰,还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保障新闻媒体的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还是为了推动有关调查善后工作的顺利进行,都必须坚决消除笼罩在事故现场和所在地区的恐怖气氛,保证幸存者、知情人、伤亡者家属和新闻记者的人身安全,并防止有关方面在恐怖气氛的掩护之下,把原本就讳莫如深的内幕搅和得更加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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