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7日《人民日报》报道,甘肃省张掖市有关领导为兴建一处耗资达2000多万元、占地4.9万平方米的广场,盲目决策,寅吃卯粮,只顾自己风光,拉下大片饥荒,引来群众骂声一片。
应该说,这种结果并不让人感到意外,因为在事先当地政府进行的“关于城市建设问卷调查”中,“赞成城市建设用集资办法筹款的只占7.86%”!
而在筹得的资金中,社会各界捐款数百万元是从干部、职工工资中硬性扣除的;尤其是由于广场扩建,作为省重点学校的张掖中学被迫部分搬迁并与其它中学合并,增加拆迁建设费5000多万元。而张掖地区到去年底还拖欠教师工资3000多万元,财政缺口上亿元。此处“新景观”的增加,其代价不可谓不大!
作为一项涉及面如此之广的决策出台,理应首先向社会公布,以广泛听取民意。可张掖市的决策者却在“赞成城市建设用集资办法筹款的只占7.86%”的情况下,还是强行采取了“先建设、后吃饭”的广场建设方案,使得其间的“民意含量”几乎为零矣!
时下有那么一些决策,表面看来,纵然也有“专家论证”和“民意讨论”的形式,但其操作起来往往是有选择地进行,即顺我者来,逆我者则拒之门外。在这里,当地的决策者并非完全没有注意到民意的重要性,问题在于没有把民意贯彻到决策过程的始终,从而使民意在决策过程中置身于极尴尬的陪衬地位。故此类决策中即便含有些许民意的话,也只能算是些“泡沫民意”而已!
因此我以为,时下提高决策中的“民意含量”的关键,并不是解决决策者心中有无民意的问题,而应当是解决民意如何进入决策过程的机制的问题。要杜绝胡乱决策现象继续蔓延,就必须建立一套让民意进入决策过程的机制,使每项决策都含有足够的“民意含量”,并力促决策中科学民主相伴行!(周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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