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哈尔滨日报》,读到贵报一名记者在正常执业中,竟被野蛮殴打。这是我市在不长时间内发生的又一起记者被殴打事件。我作为哈报集团的忠实读者,更作为一名律师,对此事件表示十分愤慨和严厉谴责;对被殴打记者予以慰问,真切地说一声“老记”您受苦了。
记者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在当今民主法制和信息社会中是文明的使者、信息的传播者 、社会公正的监督者,正义的拥护者。他们用青春、生命和热血,为社会无私地贡献、为广大人民群众真诚地服务。“有事请拨新闻110,请呼‘老记’!”多么亲切感人的话语。“老记”为我们老百姓办了许多好事,解决了百姓生活中很多困难,他们是我们老百姓的贴心人!而这些可敬的记者竟遭无端殴打,这一恶劣事件就发生在我们这个努力建设法制、文明的现代社会。法制何存?情理何容?
记者,这一特殊职业人群,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作为社会的一种特殊分工,还应享有其他法律所赋予的特殊权利。为避免殴打记者的丑恶现象不再发生,我再次呼吁完善法制,以更完善的法制来保护记者的合法权益不再被侵犯。对殴打记者的有关人员执法部门应依法严惩,绝不能姑息养奸,类似事件决不能再次发生!
我呼吁广大公民请尊重记者,尊重人权。这也就是尊重法律、尊重社会、尊重文明、尊重公正与正义!北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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