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讯 (记者龙艳婷 通讯员李海洋)近日,生产假冒蓄电池的李某被处没收非法所得5万多元。
今年4月,柳州市工商局巡查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市市郊西鹅乡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原都湖砖厂西面砖机房场地有一蓄电池生产点。
经查,该生产点有分别标注“广西兴业中南电器厂生产”及“BB”牌的蓄电池、生产原料、半成品、生产用的模板等,现场几名生产工人正在加工“广西兴业中南电器厂出品”的蓄电池。由于该生产点提供不出营业执照,敏锐的执法人员意识到可能是一假冒蓄电池生产窝点,于是果断采取了暂扣涉嫌违法的“安南”牌蓄电池300个、“BB”牌蓄电池44个及销货款2万元。
据调查,当事人李某、傅某两人合伙以“柳州劲龙电池厂”的名义从去年5月开始,未经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便擅自从事蓄电池的生产、销售。至被工商局查获时,该窝点已生产了6V15A、12V7A等11种型号的蓄电池10511个,并以8.7元至74元不等的价格假冒“安南牌”、“BB牌”、“劲龙牌”品牌销售,已售出10167个,平均每个获利5元,共计非法获利50835元。
在事实面前,当事人李某对无照生产、销售蓄电池及伪造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工商局对其作出处罚:责令停止经营和伪造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限期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没收假冒蓄电池,没收并销毁产品合格证及模板,没收非法所得50835元。 作者:龙艳婷 李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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