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日下午,蚌埠中院审结一起特大入室抢劫、抢劫致人死亡案,以抢劫罪依法一审判处张海龙、李伟、张海峰三名被告人死刑。
20岁的张海龙和19岁的张海峰是兄弟俩,原籍内蒙古察哈尔右盟后旗。2001年4月,兄弟俩在山西省大同市某饭店打工时结识了山西省高阳县18岁的农民李伟。当年6月,为了追寻传销发财之梦,三人相继来到蚌埠市,并租住于城郊某村。截至同年11月上旬,三人在从 事传销过程中被骗走不少钱,其中,张海龙、张海峰兄弟俩被骗现金达1.5万元。面对困境,三人产生了入室抢劫的恶念,将抢劫目标定在某饭店女老板张某身上。同年11月26日下午5时左右,张海龙、李伟、张海峰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张某家附近等候。当张某的儿子、小学生刘某放学回家用钥匙打开房门时,三人一起将刘某拖入室内即持刀相威胁,并用床单布条、密封胶带将刘某手脚捆住、嘴巴封上,然后翻找财物。此时,刘某的大姨张某某在外敲门,李伟打开房门将张某某拽进室内,三人又将其手脚捆绑住、嘴巴封上。三人抢走总价值2930余元的电脑、复读机、照相机及衣服等物品后逃离现场。
2001年12月12日凌晨1时许,三人又携带假枪、弹簧刀、绳子来到火车站出站口,以去东郊肉联厂为名,坐上了由41岁的被害司机张某驾驶的桑塔纳出租车。中途,三人用绳子捆绑住张某的手脚、用毛巾堵上其嘴后,将其拖进后排座位。然后,由张海龙开车至烈士陵园西侧环湖东路,将张某抛于路边一干沟内,致使其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三人抢走现金160元、手机一部,并将桑塔纳出租车丢弃在市内解放路某巷内后下车逃跑。
(邓福民陈颉)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