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省劳动保障厅向社会发布了2002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今年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去年的6个档次调整为5个档次,最高档次为360元,比去年最高档次增加了35元;最低档次为280元,比去年最低225元增加了55元。
去年,全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694元,比上年增长18.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工资水平增长19.42%。以此为基础,劳动部门还综合了社保缴费等其他因素,计算得出了今年的全 省最低工资标准。从2002年7月3日至2003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档次由6档调整为5档,分别为360元/月、340元/月、320元/月、300元/月和280元/月。同时,劳动部门还对今年职工的工资增长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以工资增长率11%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以工资增长率18%为工资增长上线,以工资增长1%为下线,各类企业可在区间内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针对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劳动部门明确指出了当前一些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作法:有的企业不按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支付工资,职工工资仅仅不低于最低标准;部分企业故意曲解最低工资标准,把住房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还有的困难企业不按时发放职工按时上班应领的当期工资等。该厅负责人要求用人单位要准确理解贯彻最低工资标准,加紧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黄浩洋谢新吾刘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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