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学婵通讯员曹乃光阮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本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获悉,下半年职务犯罪侦查工作重点是,按照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注重办案质量,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与时俱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宝金出席会议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要求。
今年以来,本市各级检察机关不断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取得了 新的进展。一至六月,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336件,其中大案269件,要案42件,大要案比例为92.6%,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9%。立案查处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85件,其中大案28件,要案21件,大要案比例为57%,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2%。会议提出,今后各级检察机关要树立必胜信念,继续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注重办案质量。集中精力查办数额大、职位高的案件和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三机关一部门”中的职务犯罪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注意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的贪污、贿赂、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配合严打整治斗争和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深挖黑恶势力后台和“保护伞”,以及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有牵连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重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及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坚持“质量为本,务必搞准”的原则,切实把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抓紧抓好。
李宝金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定、责任明确,毫不放松地抓紧抓好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各级检察长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要求上来,动员和带领广大干警积极投入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要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办案的法律、经济、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办案实践中,要注意解决好带有计划经济特征的立法与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执法之间的矛盾,法律的相对稳定性与政策的相对灵活性之间的矛盾,准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打击职务犯罪,保护合法经营,支持改革探索,自觉把办案工作放到促进天津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中。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扩大服务效果,不能因为办案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要自觉维护发案单位工作秩序和信誉,力争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取得好的效果。要着力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水平,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办案规律,形成和发挥办案合力。要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标准,研究和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提高。要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注重向科技要质量、要效率。李宝金强调,侦查权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职权,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保证侦查权的干净运行。要结合权力观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和对待手中的权力,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本色,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国家和人民。要强化内外部监督制度,围绕办案这个中心,把整个办案过程纳入监督的视野,将监督延伸到办案一线。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转变作风、公正执法“八项承诺”的落实,注重听取各级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反映、意见,使办案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要积极探索适合侦查工作特点的管理机制,推进侦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进程,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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