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公室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部日前共同认定,天津、内蒙古、辽
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甘肃等8省(区、市)成为第二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区。截至目前,全国已
有12个省(区、市)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全国治理公路“三乱”取得新的进展。
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是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新目标和新要求。去年底 ,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
办公布第一批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省市名单后,全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保持从严治理的态势,保证了公路干
线的畅通,特别在元旦、春节和“五一”期间,没有发生公路“三乱”反弹,在扩大治理成果上取得了新的进展。
为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放到全面落
实“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切实把做好辖区内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已经实现所有公路基
本无“三乱”的省(区、市)要清醒地看到,目前所取得的成果还很脆弱,稍一放松,就会反弹。这次没有进入名单的省(区
、市),特别是交通干线多、车流量大、治理难度也比较大的地区,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切实加大治理工作
力度。目前还没有申报的省(区、市),要切实将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原有治理工作的基础上
,再加一把劲。
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要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地区和有关部门
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治理工作负总责,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责任制的落实。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
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要求,在政策上严格把关,未经国务院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上路设
站、收费和罚款,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经国务院批准允许临时上路的部门,要在站点设置、上路人员、执法
行为等方面从严把关,明确责任,严格规矩,预定任务完成后及时撤站。
三部门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注意抓典型、抓查处、抓曝光,保持治理工作的力度。要继续加强对公路“三乱”问题多
发时期以及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查处并纠正违规上路、执法不规范以及乱罚款等“三乱”行为,对那些顶
风违纪搞“三乱”的人和事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追究地方、部门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典型案
件还要公开曝光。对出现公路“三乱”严重反弹的地区要坚决“摘牌”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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