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鞍山消息(邓育维徐琼特派鞍山记者王世海)三名凶匪大白天尾随从证券营业部取款者,在僻静处使用利器将其
打倒,然后抢走钱款,短短半年时间,三匪徒连续作案三次,打伤2名妇女、2名老人,抢得现金7.5万余元,此案在当时
引起很大震动。昨天,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两名案犯刘锦华和刘卫东分别作出死缓和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刘锦华为锦州人,刘卫东为鞍山人,二人都是刑满释放人员。去年,经人介绍,二人 认识了祝铁,便预谋来鞍山抢劫
。当年3月13日上午,首先是刘卫东伙同祝铁窜至鞍山市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尾随一刚刚取完钱款的妇女张某至其住处附近
,用铁管将张某打倒,抢走现金1.5万元,赃款被二人挥霍。5月18日下午,刘锦华、刘卫东和祝铁预谋后,来到鞍山证
券公司营业部,尾随一取完钱款妇女盛某至一居民区,祝铁在楼下望风,刘锦华、刘卫东随盛某进入楼道内,二人将盛某打伤
,抢走现金4万余元,赃款被三人分掉挥霍。9月27日上午,刘锦华和祝铁预谋后,窜至华夏证券有限公司鞍山人民路证券
营业部,尾随一70岁老汉宋某至家门口,刘锦华用铁锤将老汉打伤,抢走现金2万元,赃款被二人均分并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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