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江苏通州7月4日电(金建峰记者陈杰人) 今天上午,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做出一审判决,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学生钱某被判拘役4个月。
今年初,在通州市法院审理通州市刘桥镇纪委原书记、财政所长陈某贪污公款案件期间,中国政法大学学生钱某和陈某的丈夫、徐某密谋到财政所查账。今年2月6日下午,钱在财政所谎称是律师,要求查账。在查账期间,乘财政所工作人员不备,徐某将其中三册记账 凭证扔出窗外,并与钱某将扔出的凭证烧毁。当天下午17时许,钱某等3人离开财政所时,又将涉及陈某贪污案的两册凭证及撕下的有关原始票据窃走。因为钱某的行为,法院对陈某贪污一案的审理被迫一度中断。此后,公安机关依法将钱某逮捕。法院经审理认为,钱某的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因此,判处钱某拘役4个月。
判决宣告后,记者打电话给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系求证钱某的学生身份。该系一位女老师告诉记者,现在政法大学很多部门以政法大学的名义在外办班招生,这些学生不是学校正式招收的,而是一些自费的自考班学生,钱某可能就属于这类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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