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29日傍晚,通河县一栋居民楼5楼的窗台上突然出现一名男子,只见他惊慌失措地对下面的人大喊:“我被绑架了,快报警!”随后顺着一根细绳往下滑。不幸的是,就在这名男子快滑到3楼时,绳子突然断了,男子坠地身亡。
后来查明,这名男子是原通河县财政局长丁连福。
通河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5楼一户居民家中,发现一副挂在暖气管上的手铐,地上、床上凌乱地扔着绳子、胶带、钱包、钥匙等物品。房屋男主人孙凤权已不知去向,其妻孙秀华谎话连篇。公安机关马上发出协查通报,追捕孙凤权。
警方迅速开展了调查追捕工作。孙凤权在强大的追捕攻势下,被迫于次日傍晚自首。5月1日,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谢洪海也自首了。一起造成极坏影响的绑架案就此真相大白。
孙凤权,52岁,原通河县供销合作社副主任,1999年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由于经营不善,孙经营的华东木业公司一直亏损。孙申请40万元贷款未能如愿,怀疑是丁连福从中作梗,从此埋下报复的“火种”。至2001年3月,孙的债务已达70多万元,他决定铤而走险,实施绑架勒索。他确定了3个目标:丁连福、某银行行长、某粮库书记。
孙找来外甥谢洪海帮忙,于4月29日上午10时将丁连福骗到家中,用手铐将丁铐在暖气管上。傍晚7时许,丁趁二人接电话之机,挣脱了手铐,把绳子绑在暖气管上,不顾一切地向楼下滑去。此时,他只顾逃生,全然忘了绳子能否承载自己的重量。结果绳子断了,丁坠地身亡。当时下班回家的孙秀华目睹了丁连福坠楼身亡的全过程。
市检察院日前对孙凤权、谢洪海提起公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绑架罪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秀华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石剑本报记者韩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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