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香港7月5日消息:新加坡讯,涉嫌诈骗中国工人汇款的新加坡永隆外币兑换公司合伙人蓝成锋被控1216
项以失信罪为主的控状,其案件昨天在新加坡的推事庭进行初步审理。据当地媒体报道,在被告表示已看过59页的案情并表
示要认罪后,法庭判决案件移交高庭,并定于两周后进行审理。
《联合早报》报道说,主控官表示,控方将以31项控状提控蓝成锋,即27项失信、 两项转移赃款和两项答应贿赂
,其他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据悉,该被告面对的1216项控状中,1211项是失信控状(涉及约870万新加坡元)、两项答应贿赂、两项
转移赃款,及一项没有按规定把客户的钱存入公司的客户户头。
这些失信控状指控被告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间,私吞不同工人委托他汇往新加坡境外的钱。
至于答应贿赂的控状,则指被告在被捕六天前,即今年1月24日,分别答应给张伊凡10万3000元,以及给洪
福生(洋名吉米)2万5000元的贿金,
另外,29岁的蓝成锋被控在)以今年1月答应向两人支付十余万新加坡元,以做为两人掩盖他失信罪行的酬劳。这
两人并非执法人员,而是与被告相识的人。
非法转移赃款的两项控状,则分别指被告在今年1月25日,用失信客户的10375元款项来购买珠宝首饰,以及
在第二天把58.2万元汇款转交给男子戴春友。
此外,被告也被指于去年10月至今年1月26日间,没有按规定把客户的汇款存入公司的客户户头,触犯了外币兑
换与汇款业法令。
新加坡警方昨天发表文告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163名永隆汇款失信案的受害者向警方报案。
该国商业事务局已经起回90.5万新加坡元,连同金融管理局所没收的蓝成锋汇款公司的10万元保证金,当局至
今起回共100.5万元。
文告说,在被告被定罪和判刑后,警方将要求法庭准许它分配这些款项给受害者。一旦法庭批准,警方将尽可能迅速
作出分配,预料这须要一个月的时间来进行。
当局表示,已做好分配款项给受害者的安排。即使是那些回返中国的受害者也可以收到钱。至于还在新加坡当地的受
害者,警方会直接把钱存入他们的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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