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7月5日电(叶国标刘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贾午光今天在此间向媒体宣布,中国现已初步形成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服务体系,律师队伍从20多年前的200多人增加到目前的11万人。
贾午光是在来沪参加“上海发展现代服务业国际合作研讨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说,目前国内各类律师事务所接近1万家,其中包括一批专门从事证券、金融、房地产等业务的专 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业务从最初主要参与刑事诉讼,发展到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诉讼活动以及非诉讼活动。
近年来,我国律师积极开展涉外法律业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法律援助。据不完全统计,国内数万家“三资”企业在创办过程中,八成以上得到中国律师的帮助。境外企业,包括世界500强中的知名跨国公司,也纷纷聘请中国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人或聘请中国律师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
据介绍,2001年以来,我国加快了法律服务业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除新批准了一些国外大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代表处外,国务院还颁布了《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管理条例》。目前,已有104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和28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我国大陆设立了办事处,我国也有19家律师事务所走出国门在国外设立了分支机构。
贾午光同时指出,由于中国法律服务业起步较晚,基础比较薄弱,还不能完全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律师事务所的规模普遍较小,专业化分工不细;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办理国际法律业务能力较差;律师管理需要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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