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7月6日电(记者 多吉占堆 薛文献)在号称“世界第三极”的青藏高原上,勤劳勇敢的藏族人民已经生活了至少四五千年,他们是真正“离太阳最近的民族”。
据考古证明,藏族是自旧石器晚期、新石器时代就生息于青藏高原的人类先民的后裔,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一些自治州、县。据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到2000年底,西藏境内的藏族人口有242万多人。
藏族自称“博”,并因地区的不同有不同的称谓。西藏中西部地区称为卫藏地区,西藏东部、青海南部、四川西部、云南北部统称为康巴地区,西藏北部以及四川西北部、甘肃南部、青海大部等藏区称为安多地区。而居住于上述三大地区的藏族人分别被称为卫藏人、康巴人和安多人。
藏族的先民很早就生息于雅鲁藏布江流域中游地区。公元7世纪初期,赞普松赞干布统辖整个西藏地区,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汉文史籍中称为“吐蕃”。
吐蕃建政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和祖国内地建立了广泛的联系。进入9世纪后半期,吐蕃王室分裂,奴隶制社会解体,藏族地区出现长期分裂割据局面。元朝把藏族地区分裂的局面统一在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明朝承袭元朝土司制度进行管理。清朝统一中国后,在中央设立理藩院,并任命驻藏大臣,会同地方办理西藏事务。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为卫藏、康巴、安多3种主要方言。据藏文典籍记载,现行藏文是参照梵文某些字体于7世纪时由吞米·桑布扎创造的,为自左向右横写的拼音文字。除了中国境内的藏族外,在尼泊尔、不丹、印度境内也有部分民族使用藏语文。
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藏族创造了灿烂的民族传统文化,以金石、钟铭、简牍为代表的敦煌古藏文文献,以藏文大藏经《甘珠尔》和《丹珠尔》为主体的佛教典籍,以《四部医典》为代表的医学著作,以《格萨尔王传》为代表的民间文学,以《文成公主》等八大藏戏为代表的藏戏艺术,早已为国内外所关注和研究。此外,在哲学、历史、历算、天文、美术、音乐、舞蹈、建筑等方面都有丰富的经典、实践的积累和杰出的作品。
藏族主要信仰藏传佛教。藏传佛教有宁玛、萨迦、噶举、格鲁四大教派,也有本土产生的宗教--苯教。
藏族以牧业为主,兼营农业。藏系绵羊、山羊和牦牛、犏牛是青藏高原畜牧业的特产。农业以种植生长期短、耐寒抗旱的青稞为主,也种植小麦、油菜、豌豆等多种农作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藏族社会发展极不平衡,西藏地方处于封建农奴制社会,藏民族在“三大领主”(官家、贵族和寺庙上层僧侣)的压榨下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统治者把人分成三等九级,广大农奴处在社会的最底层,备受欺凌。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藏民族也进入了新中国大家庭的怀抱中,1959年的民主改革,则使广大藏族人民由封建农奴制社会直接跨越到社会主义社会。50多年来,藏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封闭走向开放,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越,过上了幸福、美好的新生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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