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7日消息:目前,中国共有首席大法官1人、大法官41人、高级法官3万余人、法官18万余人,
它标志着中国法官职业化建设已初见成效。
近年来,中国的法院在法官职业化建设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全国法院在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过程中,
试行了从社会高素质法律人才中选任法官,强调上级人民法院法官逐步从下级人民法院法官中产生。在审判业务部门实行了“
民主推荐、公开选拔 ”,在非审判部门实行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的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法院干部选拔任用和管
理制度。
同时,法院还进行了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司法警察聘任制、确定法官员额比例、配备法官助理等试点工作,推行了
法官交流、轮岗等制度。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又下发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从而确立了系统、科学、有中国传
统文化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法官道德自律体系。
为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法官培训条例》和《全国法院2001—2005年教育培训规划
》,对法官培训工作提出了整体规划。同时,建立健全了教育培训机构,形成了以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两级培训机构
为主的教育培训格局。1998年以来,有20万人次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接受了培训。
另外,全国法院还严格按照中央批准的《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意见》的规定,认真进行了机构改革,优化队伍结构。目
前,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机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机构改革也已普遍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昨天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他也坦
称队伍建设中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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