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士君
戳穿类似广西南丹那样“隐瞒不报”的特大事故之黑幕很难吗?那手无寸“权”的记者为何能办到?今年发生在山西忻州市的繁峙金矿“6·22"矿难,又是一起被国家安全监察管理部门认定为“隐瞒不报”的特大事故。这次,黑心的矿主不仅隐瞒不报,还抛尸灭迹,而戳穿黑幕,又是记者的报道立了大功,并为公安部门最终破案提供了依据。我不禁纳闷 ,戳穿如此隐瞒不报的黑幕,竟又是赤手空拳的记者立的头功,那些有职有权、装备齐整的相关部门为什么又落后了呢?
与只身“闯关”的记者相比,阵容庞大的相关部门为何就摸不到真情且戳不穿骗局呢?恐怕首先跟少数领导沉不下去有关,他们早已习惯前呼后拥式的检查,即使下去,也只是雾里看花,难察真情。如此水分多多的检查,距真实情况相差又何止十万八千里?官架十足的检查,只能被他人“牵着鼻子走”,既看不到实情,也听不到实话,又何来线索,何来依据?
而记者没有“居高临下、鹤立鸡群”的官架子,他们微服暗访的功夫,不仅有很高的工作效率,而且是制造各式黑幕者的克星。他们冒险切入内幕,与目标保持“零距离”接触,他们又何愁筛选不到与案件有关的最真实的信息呢?
其实,如今少数地方之所以弄虚作假现象泛滥,特大事故又往往伴随着黑幕重重,就是因为这些地方形式主义盛行的缘故。在这里,个别高高在上的监督者,太习惯于“登高望远”的检查和办案风格了。即使面对黑幕,他们仍一副八面威风、高高在上的官老爷派头,甚至仍然改不了靠看材料、听汇报来了解的作风,那拥有重重伪装的黑幕又如何会水落石出?比如这次山西繁峙矿难,该县的领导只听了矿主的汇报,竟然没有实地调查,以为只是“一场虚惊”。
专事监督的相关部门,却要凭借新闻媒体披露的事实破案办案,这本身就是一件“含金量”极大的新闻!少数一惯以“事后监督”见长的相关部门,“事前”和“事中”,他们又都在做些什么呢?假若不是这些部门对即将发生事故的隐患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漠然置之,许多事故何至于酿成特大事故呢?
在每次重大事故的背后,我们都几乎无一例外地能找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幽灵在那里徘徊的身影。这大概就是特大事故黑幕却总是屡屡被“外行”的记者戳穿的最主要原因吧!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