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蔡宇实习生赵多)一度引起广泛关注并引发了一场宪法司法化大讨论的中国首例宪法平等权案(本报今
年1月8日报道)日前有了结果。昨(7)日,原告四川大学应届毕业生蒋韬致电本报称,法院已对此案做出了驳回起诉的判
决。7月5日,武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宪法平等权官司做出判决:驳回了蒋韬的起诉。法院给出这一行政裁定的理由有二条:
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为非被告行使职权的行政行为,不属法院主管;二,未有侵权事实发生,不具有可诉性。
昨日下午,已从学院回到崇州家中的蒋韬在电话中平静地对 记者说,还有10天的上诉期,他正在考虑上不上诉的问题。对法
院驳回起诉这样的结果,蒋韬并不太在意,“这件案子从起诉到受理再到庭审已很不容易了,而且事先也对这个结果有所预料
。官司能引起社会各界人士对个人平等权这一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关注,这对宪法司法化的推进应该说是有积极意义的,我对
此感到欣慰。”由于既是自己的老师,又身兼此案原告代理人的川大法学博士周伟,目前正在美国作访问。蒋韬说,他已将判
决结果通过电子邮件传给了周伟,目前周伟正与一些法学专家联系讨论是否上诉等问题。刚刚结束了4年大学生涯步入社会的
蒋韬准备先在自己的家乡崇州找份适合自己的工作,说到如果再碰上“有身高歧视”的单位会怎么办时,小伙子笑着说:“我
不一定会起诉啦,因为我相信,我的官司应该已起到了警示的作用。”新闻背景2001年12月23日,成都某媒体刊登了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招录行员的广告,其中第一项规定招录对象为“男性身高1.68米……”。四川大学98级法律系学
生蒋韬身高为1.65米,他因此被排除在报名资格之外,蒋韬认为自己“受到了歧视”。2002年1月7日,蒋韬以自己
的“平等权”被侵犯为由,毅然将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告上法庭。4月25日,此案在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在庭
上围绕“原告宪法所赋平等权”等焦点激烈辩论,庭审历时3小时,法庭宣布“择日公布再审或宣判日期”。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