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编者按:1998年温莎广场奠基时,是一个闹市区极具升值潜力的黄金楼盘。不少小业主投资在那里买了楼花。后来由于温莎广场被牵涉入王炬腐败案,工程停工约1年。香港中旅(集团)接手了这一开发项目,并把楼建了起来,但这时楼盘价值已大大缩水,平均为原来价值的一半。原来购买楼花的老业主遭受了重大损失。这些损失到底该由谁来承担?香港中旅自称也是受害者,但小业主们的投资难道就这样打了水漂?腐败遗留下来的问题到底该由谁来解决呢?
纪检部门通报王炬案时说,王炬利用分管城建、国土部门的权力和影响,批示有关单位为其女儿、女婿介绍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和减免地价,并放纵其女儿、女婿为他人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王炬案的关键词是“土地”。熟悉深圳楼市的人向记者透露,除了温莎广场,深圳还有不少“烂尾楼”都与王炬案有关。
上周五下午2时,20余位自称“老业主”的人聚集在东门中路“百×电子城”售楼处,他们说自己是来向发展商讨“说法”的。
他们都在2000年春节前后买了这里的楼花。当时这个大型的商贸广场并不叫现在的名字,而是叫"温莎广场"。不到半年,他们相继发现"温莎广场"被牵连进了深圳市原副市长王炬腐败案。
涉案的“温莎广场”一度停工,到现在延期交楼已近两年。业主们自称遭受重大损失,要求索赔。但新接手的发展商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并且延期交楼是“不可抗力”所致。
权力染指购地款少交逾亿元车库楼摇身变商场
广东省纪委去年12月12日通报王炬案时证实:"温莎广场"是王炬女儿王涛、女婿冼伟经营的房地产项目。
纪检部门通报说:1997年底,王炬滥用职权,指使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原副局长庞成鸿为“温莎广场”办理减免地价手续。王炬后来还安排秘书张焱争约庞成鸿商议“温莎广场”地价减免事宜。
根据王炬的授意,庞成鸿批示该局地政处,将不属“旧城改造”范围的"温莎广场"项目按"协议地价"办理减免手续。最终核定地价2760.77万元,少交1.2亿多元。
温莎广场的猫腻还不止少交地价。来自深圳市工商物价信息中心的资料显示,深圳温莎广场实业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8日,股东是深圳城建集团和香港特利高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里有王炬的女儿王涛,和一个名叫"冼辉"的人,他与冼伟有何关系尚有待证实。深圳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就是冼辉。
深圳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是唯一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东门中路“东门车库综合楼”。但温莎广场根本不是什么车库综合楼,而是地处深圳繁华闹市的一个大型商业广场。
业主受损老业主们天价买楼黄金楼盘神秘停工
在售楼处静候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接见的老业主手中,都有一份正规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经国土部门批准后销售的温莎广场,在正式合同里是这样的:土地面积8409.80平方米,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商业、公寓和办公,建筑层数11层。2000年10月28日交付使用。
温莎广场曾是东门闹市一景。闪亮登场的温莎广场当时也是天价出售。一楼铺面每平方米的价格在10万元左右,二楼每平米的价格在6万元左右,三楼每平米在5万元左右,其余商住楼每平方米价格也都上万。老业主们说,投资温莎广场是看好其黄金地段的升值潜力。
“寸土寸金的地方,谁会想到这楼会有问题。”老业主文小姐说,当时买楼花的人主要来自深港两地,估计有200余人,所涉资金数千万元人民币。
“买楼两三个月后,我就听说有问题。”在深圳经商的彭先生于2000年1月31日买了二楼一个面积为18.63平米的商铺,总价格是1199600元人民币。
彭先生听说的传闻很快变成现实。2000年7月6日,时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王炬被由中纪委、广东省纪委和深圳市纪委组成的专案组“双规”。同年8月28日,温莎广场项目因牵涉重大经济犯罪案被公安部门查封。
原定于2000年10月28日交付使用的温莎广场开始停工。老业主们纷纷说,在此之前几个月,温莎广场其实就已停工。“售楼处也不见了,后来黎明的大幅广告画像也不见了。”
“我好后悔,怎么买了这个不争气的楼!”彭先生说,他当时已找好生意伙伴想在温莎广场做电子生意,“出问题了,人家也不干了……”其它老业主的情形也都与彭先生差不多。
新开发商接手交楼延期楼价下跌业主提出退房索赔
2000年10月30日,彭先生说当天他和另外20余位业主找到了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有一个负责人告诉我们,温莎广场的发展商牵连进王炬案了;温莎广场今后到底怎么搞还要等上级部门指示。”彭先生说,这位负责人当时建议他们等一等,因为如果要打官司也找不到人。
“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温莎广场该怎样处理。”老业主们都说,在接下来大半年的等待中,心里一点底都没有。“2001年5月份,我实在忍不住了,就给当时接见我们的国土局负责人秘书打了一个电话。这位秘书告诉我,温莎广场已经复工了。”
彭先生说,他立即赶到温莎广场工地,发觉已有工人,宣传画说是香港中旅集团接手了该项目。其余老业主也说,自己是从楼盘新的广告中得知楼盘复工的。
新的交楼日期被定在今年9月28日,这比温莎广场原定的交楼日期将近推迟了两年。老业主们当初与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规定:发展商每延期交楼一天应向购房者支付相当于房地产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购房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开发商必须退款并赔偿。
合同里只有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楼可以免责。那就是因火灾、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特殊原因。不过这种情况开发商必须获得由深圳市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温莎广场现已更名“百×电子城”,其楼价已下跌一半。一楼原来卖10余万一平方米的商铺,现在只能卖5万元左右一平方米了,其它楼层的价格也大致下跌了一半。老业主们纷纷要求退房,或者让开发商按合同赔款。
双方谈判商家称退房不能接受业主质疑“不可抗力”
老业主们在上周五并未等到自己所想要的赔偿。大约在下午3点钟,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一个被称为"王副总"的中年男子接待了他们。
王副总并没有以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出现,他自始至终都代表香港中旅(集团)。见面伊始,老业主们情绪激动,但始终微笑着的王副总没有妥协。他说了三点意见:第一,退房不可能;第二,今年9月28日,业主们都能拿到自己当初所买的铺位;第三,发展商可以考虑替业主赔偿银行的滞纳金(业主们说这部分钱很少,都不接受)。
这位王副总说,香港中旅(集团)其实也是受害者,香港中旅(集团)接这个项目一分钱都赚不到,现在已投入上亿元巨资来收拾这个烂摊子。业主们当初交的购房款都被原来的经营者拿走。如果要退房或按合同规定赔偿,香港中旅将难以承受。“王副总”称,业主们从根本上讲会从香港中旅(集团)接手这件事中获利。“要不是香港中旅(集团)接手,老业主们可能什么都得不到,现在毕竟能得到铺位。”
老业主们说,已经知道开发商提出“不可抗力”的理由。老业主们手里有一份函件复印件----深圳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关于‘温莎广场前期销售按揭事宜的函’”,收函的是按揭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振华支行,发出的时间是今年4月22日。
这份复印件上写着:“温莎广场”由于前期经营者违法被查封,导致楼盘未如期交付。中旅集团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为平息该事件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也为使前期购楼的小业主不遭受更大的损失,接手了"温莎广场"的后期工作。温莎广场延期交楼属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深圳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将不负责任何赔偿。
“腐败属于不可抗力?”上周五找发展商谈判的老业主中,没有一个想得通的。“我们没有任何过错,为什么得不到赔偿?”老业主们说,深圳温莎广场实业公司发出的这份函件,还证明新发展商接手后没有正式和他们联系过。业主们对王副总的说法表示质疑。有人要求王副总公布"接手"的全部过程。业主们说自己对香港中旅接手"温莎广场"并不知情,“是怎么‘接手’的?是否承接所有债权债务?政府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王副总后来承诺将于本月26日给老业主们一个具体赔偿方案。
老业主们私下表示,将作两手准备:一是继续谈,二是准备向法院起诉。
问题追溯 贪官留下问题重重问题楼盘不止一个
王炬案所产生的问题楼并不止温莎广场一个。纪检部门通报王炬案时说,王炬利用分管城建、国土等部门的权力和影响,批示有关单位为其女儿、女婿介绍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和减免地价,并放纵其女儿、女婿为他人办理房地产开发手续。其女儿、女婿从中收取"好处费"
高达人民币1550万元、港币1180万元,并以借款为名向有关当事人索取人民币4160万元、港币1200万元。王炬本人也利用职权先后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140余万元,礼金人民币10多万元及贵重礼物一批。
王炬还放纵身边的秘书、司机大肆收受贿赂。联合调查组还查实,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庞成鸿,涉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50万元、港币184万元;原天健集团总经理马恭元、城市集团董事长李育国也涉嫌收受数百万元财物。
王炬案的关键词是“土地”。熟悉深圳楼市的人向记者透露,除了温莎广场,深圳还有一些“烂尾楼”与王炬案有关。不过到底有多少楼盘与王炬案有关,目前还没有权威部门公布详情。
购买温莎广场楼花的业主最终能否获得赔偿还是个未知数。但即将竣工的“温莎广场”注定会成为王炬腐败案一个活的警示。
案例回放
已有购房者走在了上周五去谈判的这拨业主前面。2000年9月,购买“温莎广场”楼花的黄女士将深圳市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房并按合同规定索赔。2000年2月28日,黄女士购买了温莎广场二楼一间面积为25.98平米的商铺,总价款为人民币1383408元。
罗湖法院一审判决黄女士胜诉,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必须退房赔钱。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及按揭银行后来均提起上诉。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称,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公安部门查封“温莎广场”是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法可部分或全部免责。
2001年10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不对延期交楼负赔偿责任。深圳市中院认为,温莎广场项目因重大经济犯罪问题被公安部门查封,导致在建工程停工,实属意外事件。现意外事件已消除,温莎广场已被解封,并由香港中旅(集团)接管该项目。由于该工程被查封近一年,导致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不能按期交付,并非经营人香港中旅(集团)的过错造成。香港中旅(集团)已投入了大量资金,使得该项目的工程复工进展顺利,从根本上维护了业主的利益和最大限度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进一步流失。
终审判决裁定:黄女士与温莎广场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继续履行,但她的退房及索赔请求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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