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颜家梁程军祥)持大学文凭的劳务工董智(化名)应聘宝安某外资公司生产主管一职,上班后频出洋相,连初中英语单词都不识一个。公司确认董智的假文凭后将其解雇,董智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诉讼,索要8000余元的赔偿。昨日上午,深圳礼尚家用制品公司的刘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与董智把诉讼进行到底!”
“大学生”不识初中英语
2001年11月6日,36岁的董智拿着1989年梅州嘉应大学经济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的大专文凭来到礼尚公司聘任生产主管之位。当时,礼尚公司还未开始生产,安排董智负责进厂员工的培训,让董智对付过了3个多月的时间。今年3月份,礼尚公司开始生产,因为产品大部分是销往国外市场,包装上有一些简单的英文标识,这时,身为生产主管的董智才渐渐露出了“马脚”,经常将标识乱贴,连初中入门的“orange”“blue”都无法分辨。有一次,产品包装需要注明“毛重”和“净重”,“大学生”董智再一次露丑,他所标上去的产品“净重”比“毛重”足足多出一倍。
查出假文凭将其解雇
董智接二连三出现的低级错误让公司的管理层产生了怀疑。负责人事管理的刘经理给梅州嘉应大学档案室去电话调查董智文凭的真伪,得知1989年嘉应大学根本就没有开设企业管理这个专业,更没有董智这个毕业生。礼尚公司的管理层经过研究后,决定在3月23日解雇董智,并给董智结算了他应得的所有工资。出于照顾董智的面子,礼尚公司在解雇董智的理由一栏里并未注明“持有假文凭”而是填上“不能胜任工作”。
提起诉讼索要赔偿
4月16日,被解雇的董智向宝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令礼尚公司支付给他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909元,额外经济补偿金1454元,违约金2909元,附加赔偿费727元。6月7日,负责仲裁的福永镇劳动站判决持假文凭的董智胜诉。仲裁员沈旭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裁决是和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商定的,因为董智和礼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确认。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于这项仲裁,礼尚公司表示不理解,并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告董智涉嫌伪造假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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