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 通讯员荆扬)一乘客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候机厅二楼坠下身亡,死者家属把白云机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44.7万余元。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坠楼一方面是因为候机厅的栏杆不够高,更主要的是死者本身不小心,近日作出一审判决:死者承担80%的责任,机场承担20%的责任。
从二楼掉下一楼
2001年4月12日上午,日本兼松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黄某准备从广州搭乘航班回上海,在办理乘机手续前黄某走到白云机场二楼候机厅北端西侧通向一楼的楼梯口处接听电话,突然从该楼梯口处西侧的栏杆上掉下一楼,约一小时后身亡。
警察闻讯后对事发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在该楼梯口处天花板悬挂着“旅客止步”的警示牌,表明该楼梯到一楼国内到达厅的通道禁止旅客行走。
机场围栏不够高度标准
黄某坠楼身亡后,他的父母妻女向白云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提出黄某为了接听电话而靠在栏杆旁边,谁知因栏杆高度不够而从二楼栏杆处摔到一楼。
据了解,白云机场候机楼二楼的栏杆高度只有94厘米,不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定的105厘米的标准。
黄某家属要求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公司赔偿死亡补偿费及精神损失费合共44.7万余元。
被告辩称,黄某死亡与机场安全设施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且二楼的栏杆高度是经质监部门质量验收合格的,完全符合安全规定。
白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赔偿黄某的家属经济损失17296元,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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