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的我省,不断探索推出的农场式戒毒新模式,实施后收到良好成效,受到公安部禁毒局的高度评价。昨日,省公安厅厅长江普生欣慰地告诉记者:“随着这一新法的全面铺开,年底我省大部分地方可实现社会面上无吸毒人员目标。”
这一新模式是省禁毒委、省公安厅领导深入调研,直面我省刑事犯罪的源头性问题提出的治本之策。去年,在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抓获的刑事案件作案人员中,有20%是吸毒人员 ,加上未破案件,可以说1/3左右是吸毒人员所为。江普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全省现有吸毒人员5.4万人,按照前段时间我省戒毒所的最大收容量,每年可容纳2万多人戒毒,其余的2万多人则流散在社会。这些人为“找钱”吸毒,平均每人每月作案一起,一年就是20多万起。他深有感触地说:“要减少案件发生,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就要解决犯罪源头问题,其中重要的一条是下大力气解决吸毒人员问题。”
江普生将农场式戒毒形象地称为变“外循环”为“内循环”。何为“外循环”?即对吸毒人员收戒了一部分,外面那部分仍在吸毒、在作案;先收戒人员期满放出后,又将另一部分收进来戒毒,但放出去的不久又复吸了,甚至还传染一些新的人吸毒……这种戒了吸、吸了戒的老做法,其结果是社会上始终有一部分吸毒人员在作案、在危害社会。而现在实施的“内循环”新法是:想方设法创建一批戒毒农场、林场、石场等,扩大戒毒所的收戒容量,能够一次性将本地吸毒人员全部收戒,做到社会面上无吸毒人员;依法将戒毒时间从原来的3个月至半年延长到1年,戒毒人员先在强制戒毒部进行1个月的生理脱毒后,再到劳动康复部进行11个月的心理矫正和劳动康复,自己养活自己,将脱瘾、劳动、康复结为一体。
这样做,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上的吸毒人员;戒毒人员在农场式管理中受到思想教育,又学到一定的生产劳动技能,为其回归社会、自食其力做好准备。先行试点的陆良县,已达到社会面上无吸毒人员目标,今年头5个月刑事案件发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6.5%。公安部禁毒局局长杨凤瑞前往该县调研后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条很好的路子”。公安部于今年4月转发了陆良的经验。刘祖武何劲光(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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