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002-07-08 09:29:44
高考首日,监考人员通过监视器监控考场。秦文纲 摄
为确保公正公开选才,教育部建立考生违纪档案,严打“枪手”
大学生代考要开除学籍
本报讯 笔者昨天从高校招生部门了解到,教育部7月4日发出《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类高等教育考试中替考等违纪舞弊现象的通知》。
对替考行为的处罚作出了具体规定。
替考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对雇人替考者,取消其当年的考试成绩并将此不良记录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已经入学的予以退学或取消学籍,已经取得学业证书的其证书无效并由原发证单位收回。
高中生代考将列入“黑名单”
对代考者,若系高等学校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退学或开除学籍;若系高中在校生,将此不良记录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当地招生部门予以记录。雇人代考者和代考者若系在职人员,由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建议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监考失职的不准再从事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对监考等有关考试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或调离考试工作岗位、以后不准再从事全国教育统一考试工作等处分。
代考中介将受严处
对为雇代考者介绍代考者以牟取非法利益的中介人或中介组织,也要依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个别严重违反考试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必要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考生舞弊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据了解,教育部将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积极探索避免考试替考等违纪舞弊现象发生的新措施,防止从报名开始作假的全程替考。此外,还将逐步建立并完善考生违纪舞弊行为的档案记录,作为个人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以供查询。(刘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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