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傅子仪谈《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
本报讯(记者 陈心华)海是厦门的财富。市领导曾表示,厦门的海滩、海岸应该留给老百姓。然而,伴随着沿海道路的修建,侵占海滩、海岸现象日益增多,有些地段的美丽景观遭到了破坏。
近日出台的《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从体制等方面为厦门的规划增设了“屏障”。“那种随意改变规划的现象不能保证今后就不再发生,但可以肯定发生的机会将大大降低。”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傅子仪说。
今后为厦门一些重大规划把关的不光是政府部门,还多了一个城市规划委员会。它的审议意见将成为市政府规划审批与决策的主要依据。
“像这样从法律上明确地位、赋予审议权力的规划委员会在全国也不多见。”傅子仪说,规划出问题,往往是规划部门顶不住压力,或者干脆做顺水人情。而规划委员会里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非公务员占一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民主机制,有利于克服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避免规划决策的长官意志、个人因素。这可以说是从体制上解决问题,保障规划科学、公开。
傅子仪提及的第二道“屏障”,是《条例》新增加的重点地段要制定“法定图则”。他认为,“法定图则能有效地约束随意性,提高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
过去我市规划随意性比较大,规划部门既是编制者,又是决策者。而法定图则由规划部门编制草案后,必须报规划委员会审议后由市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规划部门变成了执行者。要修改法定图则必须走严格的程序,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更改。
条例首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沿海道路临海一侧地带应作为城市重点地段进行规划、管理”——“这意味着,包括本岛、鼓浪屿、西海域、杏林湾、马銮湾和同安湾沿线的大部分海滩、海岸,和其他重点地段的规划一样,将受到‘屏障’的保护,”傅子仪说,“侵占海滩、海岸的行为,任何破坏城市风貌的行为,可以最大程度地从源头上被消灭。”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