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7月8日电(陈亮晓卢晶)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体育彩票纠纷案作出公开判决:50万巨奖
由一同出资摸奖的原、被告双方各分一半。
据法庭审理查明,22岁的潘岳波与20岁的王苏林是青田老乡,一起在温州打工。2002年1月5日,两人相约
到温州市体育中心摸奖。由于当时场面火爆,王苏林未能挤到彩票的出售点,便拿出10元钱,交给已挤入出售点的潘岳波。
潘岳波自己也拿出20元,一起买了15 张体育彩票。之后两人到摸奖点较近刮奖,潘岳波未刮到奖金,王苏林刮出了黑桃A
,与对奖单一对,竟然是奖金为50万元的特等奖。
王苏林的父亲王玉明得知儿子刮出特等奖后,遂带着儿子去领奖,并对潘岳波说:“我们去领奖,你在这儿等,领来
我们对半分。”但是,当王玉明父子领奖回来后,却扬言特等奖是他们的,为表谢意,他们只准备给潘岳波2000元。潘岳
波认为,这50万元大奖的获奖彩票是30元钱中买来的,奖金应该对半分。但经多次交涉,王玉明父子仍表示只可能拿出1
0000元左右给潘岳波。潘岳波不同意,逐诉诸法律。
法院经审理认为,潘、王共同出资购买体育彩票事实清楚,但在彩票购买后,是否按出资额比例对所购彩票进行分割
,双方未作约定。根据公平、合理原则,法院判决该奖按两人共同属有原则,各分一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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