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欣悦)昨日记者获悉,盗窃原油878.5吨,总价值108万余元的辽河油田有史以来最大的盗油团伙已于6月18日被宣判,原辽河油田某油站站长金某、职工何某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9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以下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5月17日至6月3日间,负责辽河油田特种油开发公司二区某站原 油拉运的高某、杜某(均在逃)等人先后找到该井站押运工人何某、站长金某,伙同两值班工人,用某车队的6台油罐车先后盗窃原油28车,共计182.01吨,价值226013元。所盗原油先被运到杜某租用的辽河油田某公司特种油回收点,后又使用杜某、武某(已被劳动教养)伪造的“中油某公司油气产品准运证”送到盘山一化工厂销赃。从2001年6月6日至8月7日,金某利用同样手段,盗走原油38车,共计240.47吨,价值29万余元。
从2001年5月17日至8月23日,短短3个多月间,该团伙利用各种手段盗窃原油达878.75吨,价值1081131.48元,共获赃款448900元。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经辽河油田警方工作,这个盗油团伙于日前被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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