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潘鸿滨主任从事多年的婚姻管理,对我市婚介发展史了如指掌。昨日,他向记者介绍近20年来我市婚介的发展状况——
我市婚介最早出现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大龄青年较多,社会交往面较狭窄,团市委从关心青年、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与市妇联开办了两三家婚介服务所。这时的婚介是非赢利性的公益事业,没有商业气息,目的是为广大求偶者提供一个交往场所。
90年代初期,随着经济发展,我市开始出现“杨红娘”之类的个体婚介所,是针对当时的婚介市场需求应运而生的,在为求偶者服务的同时带有了一种商业行为,经营者也有了赢余。中期,人们对物质追求增强,对婚介的需求已从单纯的求偶转化到在一个更大范围内选择经济条件好的、可依靠的对象。于是,婚介所根据这种需求,从非赢利性转向以赢利为目的。
这一时期,开办婚介所仍很简单,办了工商执照就可开业,也没有行业主管,难免管理不力。针对全国婚介都凸现出这种问题,国务院1995年下发文件,要求婚介归口于民政部门管理。我市民政局于当年协同公安、工商出台了加强婚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婚介所须由民政部门发放许可证之后才可办工商执照。这时候,婚介真正转化为纯商业行为,社会也认同了商业化的婚姻介绍。
不过,由于没有规定开办婚介所的条件,对征婚行为过程也没有规范性条文,婚介所遍地开花,良莠不齐。1998年我市婚介所超过100所,市民政局以暂停主城区婚介机构审批的方式从数量上来控制,减少其商业味,收效甚微。
由于利润可观,想搞婚介的越来越多,并出现了“承包红娘”,“婚托”等骗人的事件也屡见不鲜。我市民政部门曾经查处过“婚托”问题,但很不好查证;曾在南岸区试点搞过文明婚介所授牌(梦缘婚介中心成为首家文明婚介)带动这个行业,效果也不理想。目前全国“婚托”骗人现象突出,民政部正着手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近段时间,一些婚介所竟然以有夫之妇征“激情男友”等方式招揽顾客,沦为“皮条客”,影响极为恶劣。希望刊登此类广告的媒体严加审查,切莫助长歪婚介。
本栏稿件由记者黄艳春朱强章刁竹 实习生林瑜徐加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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