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大连消息(初兴远特派大连记者李军)女工刘某偷了厂长的钱将钱藏在了内裤里。在接受警察的讯问时,终因露
出了马脚,不得不向警察坦白。昨天,刘某被依法逮捕。
19岁的刘某在几个月前来到大连市瓦房店某羊绒编织厂打工,她看到厂长胡某平时丢三落四的,便处处留心,寻找
机会准备偷胡某的钱。6月28日下午2时左右,胡某从外边回来,和正在工作台附近休息的五六个职工聊起天来,并随手将
装有1.5万元的皮包放在工作台 上。几分钟后,胡某回来打开皮包拿钥匙,发现包里少了3200元钱,在场的职工都说不
知道,于是他便报了警。
民警通过排查,认为刘某具有作案嫌疑,于是把她带到派出所讯问。两个小时后,刘某终于从内裤里掏出了3200
元钱,并交代了自己偷盗的犯罪事实。原来,刘某看到胡某把包放在工作台上就开始留心了。当她看到胡某和其他几个职工都
走了,只剩下她和另一个职工在场,她趁另一个职工低头看报纸之际,迅速地把胡某的包打开拿出一沓钱,然后偷偷地溜到厕
所藏进了内裤里。在警察讯问时,刘某感到越来越难受,最后实在忍受不住了,只好将钱拿出来向警察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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