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有数百人投资购买了飞镖机,并把它交给深圳市某飞镖科技有限公司来经营。这样的投资行为可靠吗?记者来到市工商局罗湖分局进行了采访。
该局有关部门一位负责人介绍,最近他们也接到一些群众的反映,称他们购买了飞镖机以后就后悔了,担心飞镖公司不兑现承诺。一旦公司“人间蒸发”,自己的投资权益就会受到损害。此外,今年5月以来,深圳的几家媒体也对飞镖公司的经营方式提出了质疑。为了 对广大群众负责,市工商局罗湖分局立即对深圳市飞镖科技公司的两个营业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这个公司采用的经营方法是典型的信用(投资)消费,到目前为止虽然公司每月给每一位客户1200元的租费,但是目前的经营收益和资产能否支付公司所承诺的3年后回购机主的飞镖机,还有待进一步观察。他特别强调,飞镖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一旦出现经济纠纷,他们的赔偿金额最多只能是注册的资金800万元。所以,防范措施只能是投资者提高警惕。
记者谈到飞镖公司有业务员在近期的宣传中说《深圳商报》总编辑和副总编辑都购买了该公司的产品。事实上并无此事,商报的总编辑、副总编辑无一人购买飞镖机。这位负责人说,这样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和消费者。他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在投资前保持清醒,三思而后行。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在投资之前,一定要做调查,不要轻信任何人,防止上当。(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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