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深化农村基层党的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干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老大难问题6.55万个,为群众办实事、好事17.9万件。
省委在调查研究中发现,一些干部忽视群众利益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基层群众在决定他们任用时发言权不大。为此,省委从1998年开始在全省实施了两轮规模较大的农村基层 干部选任制度改革。到去年年底,全省45%的乡镇实行了“公推选举”,89.8%的村党支部书记实行了“两推一选”,所有的村委会实行了“公推直选”。干部选任由此发生五大变化:一是变“要我干”为“我要干”;二是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三是变少数人中选人为多数人中选人;四是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五是变以选好人为主为选好人与选好的任职目标相结合。
在改革农村干部选任机制的同时,我省还通过制度建设,狠抓干部作风转变。2000年以来,我省实行双向选择驻村、记民情日记、首问责任制等五项制度。现在全省乡镇干部驻乡镇时间平均达16.5天,基本解决了乡镇干部“走读”问题;90%以上的村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了1名以上的县乡干部驻村工作;90%以上的乡镇落实了干部记“民情日记”制度;80%以上乡镇和60%以上县级涉农部门推行了“首问责任制”。
为建立使干部经常受教育、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长效机制,我省大力推行科技兴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提出力争用3年到5年时间,把全省50%左右的村建设成为新农村。攀枝花实施“三村建设”以来,涌现出132户科技大户,农业科技对农村经济的贡献率提高1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254元,101个村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标准,群众上访率下降57%。
杨天宗雷世界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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