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9日,随着一阵阵的鞭炮声,一幢两层砖房在贵州省纳雍县阳长镇小寨村落成,这是当地村民陈淑芬的房子。2000年10月10日陈淑芬的丈夫,革命烈士、二级英模、原贵州省纳雍县公安局民警何俊在奉命与两名战友解救被挟持妇女时,遭到数十名暴徒围攻,生死关头,毅然担任掩护任务,战友们和被挟持妇女得到了安全撤退,而他自己却惨遭暴徒迫害,献出了年仅32岁的生命。烈士的英雄事迹感染了当地人民。这幢房子就是在当地村民热心帮助下落成的。
扶危济困,自己住土屋
家在纳雍县阳长镇小寨村,自幼丧母,初中毕业后当了一名乡村代课教师。1989年,全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考驻乡民警,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
1990年,何俊与苗家姑娘陈淑芬成亲。两年后,何俊被调到边远的新房乡派出所工作,成了该乡1万多人口的营盘片区的责任区民警。
1998年,何俊下责任区调查治安时,看到新房乡大河坝村孤寡老人何张氏家里无劳动力,生活十分艰辛。他当即摸出身上仅有的几十元钱,给这位老人买了1000多斤煤炭。从此以后,何俊只要下到大河坝村,总忘不了去看望何张氏,并给予力所能及的资助。
在新房乡,谁也算不清何俊到底资助过多少群众,他生前的战友李军告诉记者:何俊每次领工资,只要下一趟责任区,回来便所剩无几。从警十年,战友们很难看见他买一件衣服,长年穿的都是褪色发白的警服,吃的是从家里背来的包谷面。让人感动的是,就是这样一位经常资助别人的好民警,自己竟住在破土屋里(见上小图)。在他的家里,除了一张摇摇晃晃的木床,四条“瘸脚”的板凳,几个缺损的锅碗瓢盆,一张活摇活摔的破桌子外,便什么也没有。整个家当价值不足500元。人们更不会相信,就连那间摇摇欲坠的破土墙房,也是他舅舅每年花100元租金佃给他一家住的。直到他牺牲时,借了6000多元钱打算修建的砖房仍未动工。
揣着借来的5元路费执行任务
2000年10月9日天刚蒙蒙亮,何俊轻轻起床。这天,他要外出执行任务。像以往一样,将房前房后的卫生打扫得干干净净,又把水缸背满后,他不声不响地来到妻子床边,看着妻子憔悴的面孔,想到妻子自嫁给自己十一年来,没过上一天好日子,捂着衣兜里妻子跑了4户邻居才借得的5元路费,鼻子一阵阵发酸,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再看看熟睡中的不满两岁的儿子,弯下腰去亲了又亲……实在不忍心吵醒妻儿那酣甜的瞌睡,于是轻脚轻手地掩门离去。十分钟后,何俊却返回来,他将10岁的女儿摇醒,要其听妈妈的话,多帮妈妈做家务,千叮万嘱后,何俊第二次与家人告别。然而,就在妻子陈淑芬正在为儿子、女儿弄早餐时,已离家半小时的何俊又返回家中,一进家门便搂着儿子、女儿泪流满面……妻子要他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再借点钱回家————修房子的事再也不能拖下去了。在妻子、儿女的目送下,何俊背着口粮第三次一步一回头地离开了家门。谁知,这竟成了他们的永别。
2000年10月14日,在何俊出殡时,新房、阳长机关及周围的乡村,户户空门、人人垂泪。上万名干部群众伫立路旁默哀。地、县、乡的有关领导同志亲自抬着英雄的灵柩送往墓地…… (吴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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