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0日电 “法轮功”非法信号攻击鑫诺卫星事件经新闻媒体披露后,在海内外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海内外新闻媒体纷纷报道事件经过,并发表评论,各界人士严厉谴责“法轮功”邪教组织践踏国际法则和公共秩序的卑劣行径。
澳大利亚环球电视通讯公司电视传播中心经理理查德·多尔说,我们强烈谴责这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广播电视信号的正常传输,影响观众收看电视节目。在澳大利 亚,公共广播电视信号不受干扰,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国际上任何国家都应对攻击卫星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惩,保护社会正常秩序。
美国联邦电讯委员会有关法律专家说,依据美国法律,类似“法轮功”攻击中国鑫诺卫星的行为,在美国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惩处。1934年,美国联邦政府就制订了有关法律,禁止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私自进行无线电信号传输,根据规定,如果未经许可蓄意干扰、破坏卫星通信,最多可判10年监禁。对于故意破坏、干扰有线电视节目传输的行为在美国也有相应处罚措施。
澳门卫星电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胡良说,澳门电视、通讯界从业人员对“法轮功”邪教公然践踏国际公约和民用通讯基本准则的不法行为,感到非常气愤和震惊。“法轮功”这种做法不但影响了卫星通讯秩序,还侵犯了公众正当的权益,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予以制裁。
美国纽约华人社团联合总会主席梁冠军说,“法轮功”邪教组织对鑫诺卫星的攻击,是对国际无线电通讯秩序的恣意破坏,更是对人类文明的挑战。这一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表明,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已彻头彻尾地成为了人类社会的公敌。梁冠军呼吁全世界的华侨华人一起谴责“法轮功”邪教的违法犯罪活动。他说,纽约华侨华人坚决拥护中国政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
美国《侨报》7月9日发表评论说,“法轮功”邪教组织干扰中国电视观众收看节目,干扰气象和汛情信息的传播,使得广大农民和航海、航空业乘客的安全受到威胁,这说明“法轮功”的确是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组织。文章说,“法轮功”违反国际公约、民用通信基本准则、侵犯公众权益的活动,必然引起人们普遍的反对。文章认为,中国有关执法机构应将涉案者绳之以法,国际社会也应坚决采取措施,共同制止这种恶劣行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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